为加大案件执行力度,维护法律权威,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及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特发布对24名被执行人的悬赏执行公告。
被执行人黄华健,公民身份号码,住址东兴市东兴镇北仑大道号1栋1单元室,申请执行标的:.00元及逾期利息。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或者部分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10日内给予举报人悬赏金额奖励,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悬赏金。
被执行人杨华富,公民身份号码,住址南宁市青秀区思贤路23-1号,申请执行标的:.00元及逾期利息。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按照执行到位财产金额的60%作为奖金。
被执行人孔秋玲,公民身份号码,住址南宁市青秀区思贤路23-1号,申请执行标的:.00元及逾期利息。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按照执行到位财产金额的60%作为奖金。
被执行人苏永迎,公民身份号码,住址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苏宝寸头房坡3队60号,申请执行标的:.00元及逾期利息。提供被执行人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或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并协助法院找到被执行人,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自愿支付执行到位金额的5%(人民币元)作为奖金。
被执行人杨桂红,公民身份号码X,住址南宁市青秀区津头街3号室,申请执行标的:.00元及逾期利息。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以最先举报并经查实为准),申请执行人承诺按35%比例奖励举报人。
被执行人黄荣强,公民身份号码X,住址宜州市北牙瑶族乡北牙街号,申请执行标的:.00元及逾期利息。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按照执行回来款项的20%作为奖金。
被执行人陈春妮,公民身份号码,住址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街道办事处高岭村饭铺坡5队5号号房,申请执行标的:.00元及逾期利息。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或部分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在10日内给予举报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奖金。
被执行人张招旧,公民身份号码411196504,住址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街道办事处高岭村饭铺坡5队5号,申请执行标的:.00元及逾期利息。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或部分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在10日内给予举报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奖金。
被执行人黄利群,公民身份号码X,住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北际南路春江花月小区1栋号房,申请执行标的:.00元及逾期利息。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促使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的(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申请执行人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奖励举报人。
被执行人王正,公民身份号码402197370018,住址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28号楼3单元号,申请执行标的:.69元及逾期利息。提供被执行人的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并使得申请执行人全部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自愿按照实际执行得款的13%支付悬赏金。
被执行人韦景强,公民身份号码452631199251,住址隆林各族自治县德峨镇保上村搞下屯号,申请执行标的:.00元及逾期利息。提供真实有效的被执行人财产或财产线索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自愿按照实际执行得款的10%支付悬赏金。
被执行人李子强,公民身份号码,住址南宁市西乡塘区衡阳东路9号衡东苑小区2栋2单元B号房,申请执行标的:.01元及逾期利息。提供被执行人相应有效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且实际执行得款的,申请执行人自愿按照执行得款的1%支付悬赏金。
被执行人黄俊华,公民身份号码,住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赤溪镇禅地村溪乾路14号,申请执行标的:.85元及逾期利息。提供被执行人相应有效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且实际执行得款的,申请执行人自愿按照执行得款的1%支付悬赏金。
被执行人张孟,公民身份号码405197730,住址南宁市江南区亭洪路31号9栋1—9房,申请执行标的:.88元及逾期利息。提供被执行人相应有效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且实际执行得款的,申请执行人自愿按照执行得款的1%支付悬赏金。
被执行人曾云健,公民身份号码422198906,住址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东鸣路号,申请执行标的:.67元及逾期利息。提供被执行人真实有效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并且根据该财产线索实际执行到回款后,申请执行人承诺奖励举报人实际执行回款金额的.00元。
被执行人刘静全,公民身份号码411196305212,住址南宁市江南区那洪镇古思村老村坡3队32号,申请执行标的:.10元及逾期利息。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或部分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在10日内给予举报人悬赏金额,提供有价值线索奖励元。
被执行人黄丽芳,公民身份号码411196312,住址南宁市江南区那洪镇古思村老村坡3队32号,申请执行标的:.10元及逾期利息。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或部分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在10日内给予举报人悬赏金额,提供有价值线索奖励元。
被执行人苏春红,公民身份号码452196702,住址广西凭祥市北环路佳源小区7号,申请执行标的:.00元及逾期利息。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除法院及申请执行人已掌握的除外),并根据线索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奖励执行到位金额的10%。
被执行人赵同明,公民身份号码,住址湖南省邵阳县下花桥镇双联村赵家组9号,申请执行标的:.25元及逾期利息。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给予执行到位金额5%的奖励。
被执行人卢娜安,公民身份号码411199603027,住址南宁市西乡塘区金光实业总公司糖厂号,申请执行标的:.37元及逾期利息。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促使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予奖励。
被执行人杨壬生,公民身份号码,住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湛江镇金洲村龙村屯23-3号,申请执行标的:.25元及逾期利息。提供被执行人车辆下落的(桂RM号),以及其他财产线索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予奖励,申请执行人自愿承担悬赏费用。
被执行人张广文,公民身份号码421197411,住址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龙岗村团结坡号,申请执行标的:.61元及逾期利息。提供被执行人车辆下落的(桂AXA号奥迪牌),以及其他财产线索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予奖励,申请执行人自愿承担悬赏费用。
被执行人刘明生,公民身份号码,住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八达中路号,申请执行标的:.52元及逾期利息。提供被执行人车辆下落的(桂JMN号大众CC),以及其他财产线索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予奖励,申请执行人自愿承担悬赏费用。
被执行人覃日稳,公民身份号码531,住址桂林市象山区马坪乡大佃村委会大佃村29-2号,申请执行标的:.00元及逾期利息。提供被执行人车辆下落的(桂BBN号凯迪拉克牌),以及其他财产线索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予奖励,申请执行人自愿承担悬赏费用。
法官提醒
如举报人能够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或者被执行人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经查属实,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按照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支付奖金。被执行人已被发现但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
本院郑重承诺,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4089谭法官、银法官、王法官、小周
或通过“江南法院执行指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