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农村家庭
都有养狗看门或作伴的习惯
但通常是户外散养
一不留神便会遭到偷狗贼的毒手
近日
宜州法院环江法院就对四名因财迷心窍
打起偷狗的歪主意的被告人作出宣判
1
年6月,被告人黄某忠因囊中羞涩,无业游荡在家的他心生歹念,决定从狗下手。
在河池市宜州区洛西镇某村一农庄附近,被告人黄某忠通过美食诱惑,再以摸头套近乎,先后三次盗走他人的五只土狗后并销赃,获款元。
尝到甜头的他,又前往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某养狗场,将他人的一只本地土狗和一只杂交狗盗走,后将杂交狗卖掉,获款元。
▲被告人黄某忠指认盗狗现场
经鉴定,被盗的六只狗价值元。
▲年12月17日远程庭审现场
宜州区法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黄某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年12月17日远程庭审现场(左一为被告人黄某忠)
判决被告人黄某忠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五百元。
违法所得人民币元,依法予以追缴。
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赔给被害人人民币共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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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年5月,被告人姚某、肖某笔、林某远驾驶小轿车从柳州市到河池市环江县境内偷狗,于当日凌晨在环江县某乡街上一房屋附近发现他人的四只土狗。
随后林某远把添加有麻醉药的烧鸭肉给狗吃,待四只狗晕死后,肖某笔、林某远将狗拿上车。后三人又在某废旧回收店前以同样的方式,将他人的一只金毛犬盗走,将五只狗一同带回柳州市进行销脏。
▲被毒晕的狗
▲被告人指认现场
经鉴定,被盗的四只土狗、一只金毛犬价值元。
▲年12月17日庭审现场
环江县法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姚某、肖某笔、林某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
▲年12月17日庭审现场
判决被告人姚某、肖某笔、林某远犯盗窃罪,分别判处九个月至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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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
勿以善小而不为
勿以恶小而为之
妄想不劳而获
触犯法律
必会误入歧途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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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说法丨四名“偷狗大盗”流窜宜州环江多个乡镇偷狗,等待他们的结局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