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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通报一批扶贫领域腐败,作风问题,失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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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宜州区通报2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1.宜州区林业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推进不力问题。年11月,宜州区林业局未能按照自治区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制定印发宜州区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和上报文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宜州区林业局生态公益林管理办公室主任韦昌宁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韦皓华作为时任分管领导也未能及时督促按时完成该项工作,导致宜州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进展滞后,被自治区林业厅、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年10月,韦皓华受到*内警告处分,韦昌宁受到*务记过处分。

2.宜州区福龙瑶族乡龙侯村开展精准扶贫识别工作存在漏评及错评等问题。年10月,福龙瑶族乡龙侯村精准扶贫识别工作组在对龙侯村开展精准扶贫识别工作,存在漏评及错评等问题,并在之后每年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中未开展核验漏评、剔除错评户工作。年5月,上述问题被自治区脱贫攻坚督查暗访组通报批评,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福龙瑶族乡龙侯村精准扶贫识别工作组组长韦晓审核把关不严、工作推进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时任福龙瑶族乡龙侯村第一书记唐桂峰、福龙瑶族乡龙侯村包片村干部韦桂秋均未认真履行职责,负有直接责任。年10月,韦晓受到*务警告处分,唐桂峰受到*务记过处分,韦桂秋受到*内警告处分。

宜州:关于对自治区脱贫攻坚大督查反馈问题涉及帮扶干部、驻村队员进行“亮牌”的通报

年10月13日至18日,自治区脱贫攻坚大督查福绵区督查组到我区开展脱贫攻坚督查工作。督查组反馈问题中,仍存在因帮扶干部、驻村队员工作态度不认真、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等导致的贫困户基础信息账实不符、帮扶手册填写不规范、帮扶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台账不完善等问题。为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问责,按照《河池市宜州区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实施方案》(宜办发〔〕59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本次大督查反馈问题涉及的帮扶干部、驻村队员进行通报,作亮*牌处理,具体名单如下:一、帮扶干部名单(共43人)区委组织部:戚啸、龙思、周峻羽、朱昌敏区纪委监委:何家平河池市安全监督局:*家根、韦选道、韦志凌河池市庆远林场:唐林彬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韦海珍河池市大数据局:潘继伟宜州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覃炳儒区税务局:文阳春区审计局:韦毅区科协:罗胜强、吴国正区总工会:韩克凡、李世红区水果生产服务中心:覃康宁中国建设银行宜州支行:*小斌、谭凯元怀远镇人民*府:莫凡琦、覃伟生、莫智权屏南乡人民*府:覃丽萍屏南中心小学:*小东、韦晶菊板纳小学:覃智德胜中学:韦忠乾、韦俊明、韦姣春德胜镇上平小学:韦汉敏德胜镇农业技术推广站:*情送、韦江怀远卫生院:韦柳姣、潘惠姣、覃跃欢怀远中学:李艳玲、唐玉怀远甘村小学:*冬玉、拉浪中学:潘民宇、覃涛龙头乡邮*银行:*文雄二、驻村队员名单(共7人)区委组织部:龙思、周峻羽区总工会:韩克凡区科协:罗胜强区气象局:覃永亮区水果生产服务中心:覃康宁德胜镇林业站:韦松谊亮牌按问题严重程度由轻到重分“*”、“橙”、“红”三类,年度内个人累计被亮“*牌”两次及以上或亮“橙牌”、“红牌”者,视情节予以组织处理,并降低个人年度绩效奖励等次。本次亮牌整改期为15天,纳入个人及单位绩效考评。整改期自本通报之日起计算,区委组织部在整改期满后对整改情况进行考察,视考察情况予以摘牌或作进一步处理。本次亮牌涉及的企业人员,区委组织部把亮牌通报情况函送所在企业上级单位,作为企业员工绩效管理及晋升参考依据。涉及河池市直部门干部的,区委组织部把亮牌通报报送所在单位,作为干部绩效管理、年度考核等参考依据。如不服本通报决定,可向区委或区委组织部提出申诉。中共河池市宜州区委员会组织部年11月9日

天峨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1.下老乡圭里村*支部书记*景齐工作失职问题。年,时任下老乡圭里村*支部书记*景齐,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农户提交危房改造的申请材料核实不到位,把圭里村纳立屯原有安全住房的岑某、岑某扇、杨某息等3户作为危房改造户上报下老乡人民*府,导致以上三户获得危房改造指标,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元。年7月,*景齐受到*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在追缴中。

2.三堡乡甲板村村委主任王明*工作失职问题。三堡乡甲板村母庭屯班某某于年1月11日死亡,王明*作为包片村干部,负责甲板村母庭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工作,却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及时填报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死亡信息月报表,导致班某某的家属冒领年2月至年1月的养老金共计元。年7月,王明*受到*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追回。

都安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保安乡平旺村原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生财在危改工作中存在把关不严问题。年至年间,保安乡平旺村在实施危改工作过程中,存在把关不严,造成违规发放韦某豪、蓝某必两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达元(每户元)。在此项工作中,平旺村原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生财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年7月,*生财受到*内警告处分。

 2.永安镇*委委员、妇联主席、副乡长蓝柳芬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审核不严、监督不力,永安镇永吉村*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宏、副主任韦绍宏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年,袁某贵户已经建成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房子,其在年才申请残疾人危房改造补助指标,永安镇永吉村村委主任*宏、村委副主任韦绍宏作为房屋评定人员以及验收人员,在没有入户核实的情况下,就签字通过了袁某贵户的申请材料以及验收材料,致使袁某贵违规获得年残疾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1万元,存在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宏和韦绍宏应负直接责任。时任分管危房改造工作的副镇长蓝柳芬未能对一户一档材料进行检查,监督不到位,就在验收材料审批表上签署资金发放,导致永安镇永吉村加拉队袁某贵户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而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蓝柳芬应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年7月,蓝柳芬被诫勉谈话,*宏受到*内警告处分,韦绍宏受到*内严重警告处分。

河池环江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思恩镇中兴村*支部书记莫元解在危房改造中提供虚假材料问题。年,莫元解在协助思恩镇人民*府实施危房改造工作中,提供虚假照片为农户卢文伟申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导致不符合条件的卢文伟获得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助金元(目前已追回元,余款正在追缴当中),年8月,莫元解受到*内警告处分。

2.龙岩乡*种村副主任*泽宋在精准识别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年10月至12月期间,*泽宋作为肯岁屯人、*种村精准识别入户评估工作带路的村干部,明知*某木(表兄关系)、*某从(舅甥关系)家里均有百亩以上杉木,且在参加肯岁屯屯级、*种村村级两级评议工作时,均未向评估工作队员说明,造成*某木、*某从两户均被错评为贫困户。年8月,*泽宋受到*内严重警告处分。

巴马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巴马镇坡腾村*忠实、*忠送、李美月在落实农村低保*策工作中存在优亲厚友、失职失责的问题。年2月,时任坡腾村*支部书记*忠实在协助巴马镇人民*府开展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违规帮助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策的其姐夫*某杰办理申请低保手续,时任坡腾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忠送、李美月等两人没有履职尽责、严格审核把关,导致*某杰户长期违规领取农村低保补助金共计元,造成国家资金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年9月,*忠实受到*内严重警告处分,*忠送、李美月均受到*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在追缴中。

2.西山乡坡林村韦明雄、彭祖发在落实农村低保*策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的问题。年4月至年6月,时任坡林村民委副主任、现任村*支部书记韦明雄,在协助西山乡人民*府开展农村低保核查工作中,不认真履职,没有按照低保*策要求开展工作,致使3户农户家属分别利用3名死亡人员名义申请农村低保、审核通过并获得低保*策和10名已死亡人员在过世后仍连续多年享受农村低保补助,造成国家资金损失共元。年10月,韦明雄受到*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在追缴中。

年7月至年4月,时任坡林村村民委委员、现任村民委主任彭祖发,在协助西山乡人民*府开展农村低保核查工作中,不认真履职,没有按照低保*策要求开展工作,致使3户农户家属分别利用3名死亡人员名义申请农村低保、审核通过并获得低保*策和9名已死亡人员在过世后仍连续多年享受农村低保补助,造成国家资金损失共元。年10月,彭祖发受到*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在追缴中。

来源:宜州区纪委监委宜州微远都安县纪委监委天峨县纪委监委环江县纪委监委巴马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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