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白癜风著名的医院 https://m-mip.39.net/pf/mipso_5153471.html庭审现场
4月23日,由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兰某毅等7人涉嫌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一案开庭审理,这是我院年出庭公诉的第一起涉恶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年12月至年4月,被告人兰某毅等7人经常聚集在一起,在宜州区城南、城东的餐饮店、多处娱乐场所实施2起寻衅滋事犯罪、1起聚众斗殴犯罪、1起寻衅滋事违法案件,对宜州餐饮、娱乐行业造成恶劣影响,形成恶势力。
案件回顾
一、年12月28日1时许,被告人兰某毅等4人因同在城东某记饮食店消费的客人大声催促店家引起口角,兰某毅持凶器与同伙将未成年人韦某打致轻微伤。
二、年3月4日凌晨3时许,谭某凯等10余人在城南某KTV娱乐,因不满服务员打烊提醒,与兰某毅等人打砸KTV,造成该企业较大财产损失和营业秩序混乱。同年4月13日2时许,何某羽在解放路某酒吧楼下取电车时与韦某宝互怼,何某羽通过覃某石召集兰某毅、谭某凯等七人找韦某宝,韦某宝则召集“敏”“龙”“首”等人准备打架,双方见面后即互殴,造成1人重伤、1人轻微伤。同年4月,兰某毅等多名被告人还在某酒吧门前实施1起持砍刀追逐他人的扰乱社会治安案件。该涉恶犯罪团伙被公诉并开庭审理,将还宜州城区老百姓一个安逸舒适的休闲娱乐环境。
1.涉恶势力认定。
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2.寻衅滋事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3.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图/文:韦火典编辑:*思强审核:*永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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