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西北师大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甘肃省法学会敦煌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甘肃明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长期从事法理学、宪法学等学科的教研工作,擅长从法律和社会科学的视角对西北法律文化资源进行解读和阐释,在西北*治、地理与法律文化相关领域的研究具有开拓性与原创性。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获省级学术科研奖5项,出版《草权*治:划界定牧与国家建构》等学术著作4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
田野*治学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产生伊始,就秉持着将“理论寓于务实之中”的学术宗旨和治学进路,而且至今初心未改。上世纪八十年代,张厚安先生之所以倡导“三个面向,理论务农”的研究取向,是基于对当时流行的“唯书、唯上、不唯实”学风乃至*风的不满意。张厚安先生忧虑地发现,当时的中国社会科学界,大家都在书斋里“坐”学问,总跳不出一个“怪圈”,那就是从理论到理论,从概念到概念,从书本到书本,基本上是一种注释式、经院式、教条式的研究。有鉴于此,张厚安先生指出,社会科学必须随着社会的变革而转换其研究内容和方法,变革的方向是为社会改革服务。也只有这样,才能出现社会发展与社会科学研究的良性互动。
显然,田野*治学的“务实”取向,是基于对因循守旧的方法论的反思而产生的,因此是有理论自觉的“务实”,而不是从一个极端转向另一个极端——从此前的本本注释学派转向*策诠释学派。田野*治学从其产生伊始,就不是为了弃理论而纯务实,也不是以所谓的“用脚做学问”替代“用脑做学问”,而是要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事实上,正是由于华中师大中农院,长期“画农身”的务实调查,才有了今日“点龙睛”的“田野*治学”派之崛起——以徐勇老师的“长周期*治”范式和《关系中的国家》系列著作陆续出版为标志。
年12月,徐勇老师受邀前往西北师大举行了“西北调研基地”的授牌仪式
从年开始,经由西北师大王宗礼教授和丁志刚教授推荐,我有幸加入了徐勇老师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简称“中心”,年1月更名为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简称“中农院”)的调研团队,具体负责中农院西北调研基地(以下简称“西北基地”)的调研组织、联络和协调等事宜,同时也参与村庄的驻村调查活动。可以说,15年来,作为一个亲历者,我真切地感受到了华中师大中农院徐勇老师领衔的“田野*治学”派,是将“理论寓于务实之中”的真正践行者。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地域辽阔的大国,地区发展不平衡,“西北问题”是“中国问题”的一个极为重要的面相。在我看来,从对“西北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