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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官亦商,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罗城仫佬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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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河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河池市监察委员会获悉,因挪用公款、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行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原副县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韦荣坤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河池市委批准,河池市纪委监委对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原副县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韦荣坤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韦荣坤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权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徇私枉法,明知他人涉嫌犯罪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韦荣坤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亦官亦商,执法犯法,以权谋私,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严重损害执法、司法机关形象,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徇私枉法罪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池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河池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韦荣坤开除党籍处分;由河池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韦荣坤简历:

韦荣坤,男,壮族,年6月生,广西宜州人,在职本科学历,年8月参加工作,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08—.12任宜山县福龙小学教师;

.12—.12任宜山县公安局石别派出所工作人员;

.12—.08任宜州市公安局石别派出所办事员;

.08—.04任宜州市公安局石别派出所副所长;

.04—.11任宜州市公安局石别派出所所长;

.11—.09任宜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09—.01任宜州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政治指导员;

.01—.07任宜州市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教导员;

.07—.04任宜州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政治指导员;

.04—.08任宜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大队长;

.08—.05任宜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治安大队大队长;

.05—.05任宜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05—.05任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05—.04任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04—.12任河池市公安局民警。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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