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宣布起诉*光裕 回购公司股份中存违反行为
国美电器5日晚向港交所提交公告宣布,经过数月的内部调查,公司董事会决定起诉间接持股股东及前任执行董事*光裕,要求其赔偿于2008年年初在回购公司股份中从事的违反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公告说,针对*光裕在2008年1月及2月前后违反公司董事的信托和信任的行为,国美已于当天向香港特区高等法院递交传唤文件以正式起诉,并追偿由*光裕的违反行为导致公司所遭受的损失。国美董事会将根据上市规则,在适当时间就针对*光裕的法律起诉的重大发展发布新的公告。
国美在当天的公告中还说,国美于4日收到*光裕独资拥有、名为“ShinningCrown”公司的信函。信函中ShinningCrown向国美提出五项要求,包括撤销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陈晓的职务、撤销孙一丁执行董事职务等。信函称,国美近一年来业绩下滑,原因是陈晓领导的董事会管理不当。公告说,国美董事会已于5日开会并考虑对信函的初步回复。国美董事会认为,信函的要求没有根据,而且是单一股东个人利益驱动。董事会对现任的管理团队有充足的信心,并相信管理团队始终,并将继续以兼顾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佳利益的原则来决策和行事,坚决反对撤销陈晓及孙一丁的职务。
公告称,ShinningCrown信函中所提名的候选人缺乏陈晓和孙一丁所拥有的深厚的行业经验和业内普遍认可的领导力。
公告说,*光裕被捕及其后就经济罪行的定罪,对公司产生了严重的负面不确定因素,并且不可避免地持续对公司的业务产生重大的不良影响,特别是严重限制公司的资本融资能力。但陈晓领导的国美董事会成功恢复公司的财*稳定以及业务运营的强劲势头。现年51岁的陈晓于2008年11月27日获委任为集团代理主席,接替涉嫌经济犯罪被警方调查而无法履行董事会主席职责的*光裕。陈晓随后于2009年1月16日正式出任集团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