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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宜州法院审结破产案化解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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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导读

年11月26日,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广西五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鸿集团)破产案在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高票通过《和解协议草案》,五鸿集团迎来“涅槃重生”一刻。

▲图为11月26日会议现场

本案和解成功实现以下目标:别除实现担保债权万;名员工重新安置,并对万职工债权进行充分补偿;万税收全部清偿;9.7亿无担保普通债权清偿率7%以上;已确定笔实际施工人应收账款4.4亿,未收回工程账款13亿以上,关系数千农民工切身利益。

▲图为11月26日会议现场

五鸿集团为广西境内知名的民营建工企业,其工程总承包资质一级,在全国各地都承建有大量的工程,每年为宜州本地缴纳税收数千万,安置就业上百人。由于管理混乱、冒进扩张,导致资金链断裂,年起公司陷入经营困境,年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对其破产清算申请。

▲图为管理人进行工作报告

受理该案后,面对五鸿集团抵触情绪较大、拒不配合管理人接管的情况,宜州区人民法院主动担当作为,一方面联系*府主管部门与五鸿集团进行协调沟通,告知其破产对债权人、企业、职工各方的益处,一方面主动请求人大、*法委、检察院进行监督,对五鸿集团进行了强制接管,并对五鸿集团相关人员发出告诫书,让其主动配合法院和管理人工作。之后宜州区人民法院更是刚柔并济,指导管理人在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同时不放弃寻求债权人与五鸿集团进行和解的可能,并对五鸿集团全国各地的资产进行查封、冻结。在法院多措并举下,年11月10日,五鸿集团向宜州区人民法院提交和解申请。11月24日,宜州区人民法院裁定五鸿集团破产案进入和解程序。

▲图为11月26日会议现场

11月26日,宜州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五鸿集团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对《和解协议草案》进行审议表决。经表决,在出席本次债权人会议且对《和解协议草案》有表决权的名债权人中,有名债权人同意《和解协议草案》,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数的89.23%,超过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6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8.74%,超过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11月27日,宜州区人民法院裁定认可五鸿集团和解协议,终结本案和解程序。

▲图为债权人进行投票表决

本案是广西区内最大的破产和解实现重生的案例,不仅实现了债务人、职工、债权人和实际施工人以及背后农民工多方利益共赢,保障了地方就业及稳定,也彰显了宜州区人民法院高度的司法担当,为危困企业通过破产和解程序纾解债务危机提供了有益的探索。

文字:韦明升

图片:韦明升韦唯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宜州法院审结破产案化解近30亿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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