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鼠公告
为巩固自治区卫生城市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年10月28日至年11月1日,由区爱卫办统一组织、中标单位广西溢华环保有限公司负责,在宜州区城区及城乡结合部开展一次投放*饵为主的灭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灭鼠时间
年10月28日至年11月1日统一投放*饵(雨天顺延),请各单位配合将灭鼠*饵投放到位。
二、灭鼠范围
庆远镇城区及城乡结合部等公共场所,包括城区所有单位大院及新增移民安置点阳光丽苑和同福安置区、小区、下水道、流泥井、背街小巷、绿化带、公园、广场、农贸市场、垃圾转运站/点、公厕、城中村、城郊结合部、沿河两岸、城区道路等相关公共区域。
三、灭鼠药物
统一使用0.%溴敌隆大谷*饵。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要广泛宣传灭鼠活动、发动居民自觉参加。
2.灭鼠前要清除垃圾和杂物,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投药期间要保管好食物,断绝鼠粮;灭鼠后要彻底清除鼠迹及残余*饵,及时修补完善防鼠设备。
3.灭鼠期间灭鼠*饵要有专人保管,各单位、社区及街道要加强对幼儿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严防误食事故的发生,一医院急救。
河池市宜州区迎接自治区卫生城市
复审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年10月27日
内容来源:河池市宜州区迎接自治区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编
辑:雅莉
校
对:芳思
编
审:林秋妮
监
制:温宜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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