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年中央下达广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3.07亿元,共有23个县(区)获得奖励。其中,南宁市共有武鸣区、宾阳县、横县等3个县(区)获得奖励资金支持。
据了解,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可用于支持粮油仓储设施修缮、扶持粮油加工企业和粮油产业发展等,贫困县可统筹整合用于扶贫项目。
奖励资金的下达有助于武鸣区、宾阳县、横县等产粮大县改进粮食流通工作,促进优质粮食供给,调动重农抓粮积极性,是落实“六保”中保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缓解产粮大县财政困难,促进粮食产业发展。
获得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的县(区)名单如下:
武鸣区、宾阳县、横县、临桂区、全州县、藤县、岑溪市、合浦县、钦北区、灵山县、浦北县、港南区、覃塘区、平南县、桂平市、容县、陆川县、博白县、兴业县、北流市、靖西市、宜州区、兴宾区。